一、党委日常工作
(一)做好对全局两个文明建设及全局主题工作运行的调查研究。
(二)做好与省委办公厅、保密局、省委政策研究室等上级及相关部门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三)做好上请、下传、协调、督办的职能工作。
(四)做好保密委员会工作及按规定运转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办理。
(五)负责党委文件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起草党委会议的决议及有关文件、文稿。
(六)根据党委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集政工部门联席会议,了解和掌握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措施。
(七)做好党委会议的准备及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议的督促工作。
二、宣传工作
(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
(二)组织好干部的理论教育,抓好职工的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和交通战备、国防观念教育;
(三)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政研会工作,调查了解、综合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提出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意见;
(四)协同有关部门,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党员教育,抓好党组织的思想和作风建设;
(五)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办好小报和声像工作;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宣传先进典型;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厅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报局文明委审定。按照局文明委确定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协调,督促实施。
(二)协调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行业文化建设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培养典型,总结经验。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问题、推广经验、协调工作;
(五)负责对省厅文明办的工作联系,对局属文明办的业务指导,交流、通报工作情况;
部 长:严自华
电 话:0871-635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