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工程技术处是局公路养护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管理政策,拟定全局性的公路养护技术和质量的管理制度,督促各总段贯彻执行。
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对重大养护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批;负责对危桥加固等中央专项资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批;负责对总段的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制定重大水毁抢修及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对重大养护工程和国省干线工程招标进行管理、审批施工许可等;主持养护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主持省管公路改建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全局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中央投资的专项工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规范;负责落实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路养护方针,加大预防性、规范性、全面性养护力度;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公路局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对各总段实施养护生产检查和考核;督导各下属公路局认真执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完成路况质量评定工作。
五、掌握和督查公路路况质量及桥梁、涵洞和隧道技术状况,建立相关技术、质量状况数据库;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制度,落实桥梁维修养护及加固工作;督导桥梁、隧道检查工作,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改造及加固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批。
六、建立完善公路水毁防抢应急预案制度,制定水毁灾情落实及抢通保通管理办法,并督导各下属公路局制定相关制度;适时布置水毁防抢工作,组织检查公路减灾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公路通阻信息,并传递水毁情报,完成相关的报表统计;现场落实重大水毁等自然灾害的状况,并督导各下属公路局对重特大水毁灾害下公路的抢通保通工作。
七、办理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公路的行政许可手续,审核并签发通行证,负责审查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公路的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图、施工进度质量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公路绿化管理工作,努力改善公路环境。
九、参与和配合以下工作:
(一)提出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引进推广意见,通过实践检验总结推广应用。
(二)参与公路养护科技、养护机械的配套选型、养护安全技术等的研究和审定。
(三)参与公路养护年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科研计划的讨论和审定。
(四)配合公安处处理铁路、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改移公路的相关事宜审批工作。
(五)参与组织下属公路局推行公路养护机制改革的方案研究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李崇杰
电 话:0871-6351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