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今年第一季度,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态势显现出一些新的积极变化,但是,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还在加深。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运输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在强化执法监管,促进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输经营行为等方面,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国际集装箱运输拟实施运价备案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国际贸易量大幅下滑,国际海运业遭受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部分国际海运企业为了揽取货源,恶性杀价,以低于正常合理的运价水平揽货,有些航线甚至出现了“零运价”和“负运价”。为维护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交通运输部根据《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准备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目前,部水运局已就《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有关国际班轮公司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待该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后报部领导,拟于6月中旬正式颁布实施。
为稳定水运市场秩序,部水运局还结合今年国内水路运输和服务业年度核查以及部分到期的“水路运输许可证”集中换发,取消了不能有效保持经营资质企业的经营资格;针对渤海湾客滚运输市场恶性价格竞争行为,开展跟踪监测,建立运价报备制度并完善了企业自律监督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超
治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交通运输部要求,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公平规范的运输市场环境。
2004年6月以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九部委联合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货车超限超载率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10%以内;在三年集中治超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交通部门加大源头治超工作力度,推广重要货物装卸站场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继续强化交通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联合治超执法机制;计划启动治超检测站点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广应用部、省、站三级治超管理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一线执法人员在治超工作中的主观臆断性。区域性的联合治超工作也正积极推进。以山西省为代表的华北五省,以陕西省为代表的西北省份,黑、吉、辽和内蒙古三省一区均开展了区域联动治超行动。
在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方面,记者从部水运局获悉,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全国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集中行动。据悉,自2008年8月1日启动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以来,在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企业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任务。目前,全国内贸箱港口企业开展了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港口企业制定、公布了超载箱卸载收费标准和超载箱卸载作业流程;部水运院完成了内贸箱称重数据传输和中心管理系统软件开发,4个试点港口完成了软件测试、数据传输和超载箱治理等试点工作;18个省内贸箱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参加了技术培训,管理系统中心数据库已可以接收各地上报的内贸箱称重数据。
打击“黑车”坚持标本兼治
2月20日至5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在全国开展了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是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查处“黑车”和治理主要区域。部道路运输司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正研究建立打击“黑车”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认真研究出租汽车市场的供求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运行组织和运力投放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关于推进交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部道路运输司提出抓好道路运输和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加快建立全国道路运输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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